檢錄規則
1. 檢錄採用學生證或出示在學證明,教職員採教職員證
2. 每個項目只開放一位教職員報名
3. 由檢錄台人員一對一比對本人與證件,若差異過大,大會可要求提供第二證件
4. 單一學校單一選手一天只需檢錄一次
5. 檢錄之選手須已登錄在秩序冊上的報名名單
6. 未登錄在名單上之球員和未在時間內完成檢錄之球隊不得出賽
7. 學生證須放置紀錄台備查,每場比賽開始前將學生證與檢錄名單提供給雙方隊長比對,由隊長簽名確認無誤,則比賽開始。
8. 比賽後若有選手資格不符,該場比賽判定該隊輸。
9. 若已完成檢錄,比賽開始後10分鐘卻未出賽者,視為惡意棄賽。扣該校總積分1分。
※請參賽人員於比賽前20分鐘至檢錄台檢錄,若未到達請隊長以電話通知該聯絡人。 該日第※一場比賽前20分鐘隊長須到檢錄台領取選手名單填寫(名單上的人員須完成檢錄)。
負責人
謝豐丞 0981770139
比賽地點
中興大學綜合體育館 B1 桌球室
比賽制度
(1)團體賽。
(2)每隊不限報名人數,每場檢錄 8 人。
(3)預賽採單循環,預賽一二名打冠亞,三四名打季殿。
比賽規則與方式
(1)採中華民國桌球協會審定出版之最新桌球規則及本賽之特別規則。
(2)每點採五局三勝制,共五點。
(3)出賽順序依序為男單、女單、男雙、女雙、混雙,各點皆須出賽(除冠亞季殿 賽)。 (4)冠亞、季殿賽先勝三點的一方比賽即為勝方。
(5)請各隊伍於開賽前 15 分鐘進行檢錄。
(6)檢錄時請攜帶選手證或學生證以便核對身分。
(7)比賽隊伍經大會廣播三次未到者以棄權論。
(8)不可兼點
名次判定
(1)勝一場得積分 2 分,敗 1 分,棄賽 0 分。
(2)若兩隊積分相同時,比較該兩隊對戰之勝負。
(3)若三隊積分相同時,先比總勝點數,再比較總得失分比(得失分比=總得分/總 失分)。
比賽用球
紅雙喜-賽頂40mm+
裁判來源
中興大學桌球校隊
選手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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