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錄規則
1. 檢錄採用學生證或出示在學證明,教職員採教職員證
2. 每個項目只開放一位教職員報名
3. 由檢錄台人員一對一比對本人與證件,若差異過大,大會可要求提供第二證件
4. 單一學校單一選手一天只需檢錄一次
5. 檢錄之選手須已登錄在秩序冊上的報名名單
6. 未登錄在名單上之球員和未在時間內完成檢錄之球隊不得出賽
7. 學生證須放置紀錄台備查,每場比賽開始前將學生證與檢錄名單提供給雙方隊長比對,由隊長簽名確認無誤,則比賽開始。
8. 比賽後若有選手資格不符,該場比賽判定該隊輸。
9. 若已完成檢錄,比賽開始後10分鐘卻未出賽者,視為惡意棄賽。扣該校總積分1分。
※請參賽人員於比賽前20分鐘至檢錄台檢錄,若未到達請隊長以電話通知該聯絡人。
※每場(4節)比賽前隊長須到檢錄台領取先發名單填寫(名單上的人員須已完成檢錄)。
負責人
陳潔熙 0968121731(女籃) 劉東樺 0938643311(男籃)
比賽地點
中興大學體育館 B1 籃球場
比賽制度
每校限報男、女各一隊,各隊報名球員(含隊長)不限,每場比賽則限登錄十二人。
比賽規則與方式
各隊應於比賽前三十分鐘到場辦妥一切出賽事宜,逾比賽開始時間仍未到齊應出賽人數者,沒收該場比賽。
參加比賽之運動員,必須攜帶該學期註冊之選手證,以備查驗。
球隊必須準備深淺兩色球衣,賽程表排名在前的校系球隊,必須著淺色球衣;賽程表排名在後的校系球隊,必須著深色球衣。如有撞色疑慮,兩隊可於賽前先進行協調。
比賽採四節制,每節 10 分鐘,死球、暫停皆不停錶。前三節最後 10 秒鐘死球停錶,第四節最後 2 分鐘停錶,如遇延長加賽,亦最後 2 分鐘停錶。但裁判可因現場狀況判定是否停錶,例如:有人受傷。
第一、二節與第三、四節之間休息時間為 1 分鐘,中場休息時間為 2 分鐘,每一延長賽之間休息時間為 1 分鐘。
上述(1)~(5)規定中未特別提起的部份,採用中華民國籃球協會審定之 FIBA 2014 規則,若有爭議之處主辦單位與裁判長之判決為終決不得提出抗議。
名次判定
若循環戰績相同,以勝分商來排名;勝分商計算:循環中各隊的總得分除以總失分。
比賽用球
Molten GR7D 男籃7號球 女籃6號球
裁判來源
中興大學籃研
選手名單
男籃
女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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