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態賽總則
積分計算方式:冠軍3分,亞軍2分,季軍1分
請參賽人員於比賽表定開始前15分鐘至各項目之檢錄台憑學生證檢錄,並在比賽開始前5分鐘內完成檢錄並請留在場內
比賽時間到時若正選及候補加總之人數依然不足時,開放現場同校學生憑學生證檢錄,並取得其餘參賽者同意後獲得參賽權
若比賽開始後5分鐘經由負責人判定參賽人員依然不足則取消資格,倒扣該校靜態賽總積分1分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比賽取消,則該項目積分不列入計算
非參賽人員於比賽期間不得給予提示,初犯予以警告,二犯驅逐觀眾出場,三犯則取消該校比賽資格,該項目積分以零分計算。
若對比賽規則有疑慮,請在比賽前與裁判確認
若參賽者有酗酒、情緒不穩定之情形發生,比賽負責人有權利剝奪其參賽權,且負責人有權力決定該校是否可以換人
主辦方擁有最後對於規則的解釋權
請注意是否和其他比賽有時間上的衝突,有疑問請洽賽靜部長
負責人
蔡智丞 0963-423-565
時間
3/2(六) 10:00-12:00
地點
雲平樓1F F10
規則
賽制
(1) 男生組採敗部復活戰
(2) 女生組採循環賽
賽程
參賽人員
分數計算方式
(1) 第一名獲得5分積分,第二名獲得4分積分,第三名獲得3分積分,第四名獲得2分積分。
各校參賽者分數總合最高者為冠軍,次之亞軍,再次之季軍
(2) 每一局皆為三戰兩兩勝制;先得兩兩勝為勝者、反之為敗者;勝者得2分,平手得一分,敗
者得0分;得分較多的前兩名晉級,若得分相同則獲勝場次多的選手晉級
(3) 平手: 每一場比賽結束時,誰也沒壓過誰,雙方的手在正中間的情況,由裁判進行判定
比賽細則
(1) 參賽者協調後,統一採用左手或右手(互握拇指)進行比賽(若協調不成,則採右手進行比賽),雙方右手(左手)肘著檯面,並成一直線,左手(右手)可握住比賽桌
(2) 每場比賽採三戰兩勝制;每局比賽時間一分鐘
(3) 比賽預備階段,雙方選手肘部必須處於中間。開始口令一律為”預備,開始”
(4) 在相持情況下,每局時間終止時,以扳向己方者勝
(5) 若選手的比賽姿勢存在受傷危險時,裁判有權停止比賽
犯規判定
(1) 以下行為將視為犯規
a. 將對手手腕往己方處下拉
b. 搶令
c. 肘離開肘墊
d. 鬆手
e. 手腕和自己身體接觸
f. 危險姿勢且不即時改正
g. 不與裁判配合,延長擺正手位時間
(2) 選手要在宣讀姓名後一分鐘內到達比賽檯,違者判輸
(3) 比賽選手第一次犯規將受到警告,單盤犯規兩次則判定當盤輸
(4) 參賽選手不得蓄長手指甲
(5) 不得攜帶護腕,護肘等任何物品
(6) 比賽中,選手要遵守公平競賽原則,禁止任何有違體育精神的行為
(7) 禁止出現挑釁、辱罵對手之行為,違者取消參賽資格並倒扣靜態賽總積分一分
備註
選手若出現身體不適,請立刻告知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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