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態賽總則
積分計算方式:冠軍3分,亞軍2分,季軍1分
請參賽人員於比賽表定開始前15分鐘至各項目之檢錄台憑學生證檢錄,並在比賽開始前5分鐘內完成檢錄並請留在場內
比賽時間到時若正選及候補加總之人數依然不足時,開放現場同校學生憑學生證檢錄,並取得其餘參賽者同意後獲得參賽權
若比賽開始後5分鐘經由負責人判定參賽人員依然不足則取消資格,倒扣該校靜態賽總積分1分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比賽取消,則該項目積分不列入計算
非參賽人員於比賽期間不得給予提示,初犯予以警告,二犯驅逐觀眾出場,三犯則取消該校比賽資格,該項目積分以零分計算。
若對比賽規則有疑慮,請在比賽前與裁判確認
若參賽者有酗酒、情緒不穩定之情形發生,比賽負責人有權利剝奪其參賽權,且負責人有權力決定該校是否可以換人
主辦方擁有最後對於規則的解釋權
請注意是否和其他比賽有時間上的衝突,有疑問請洽賽靜部長
負責人
詹詠涵 0905-650-289
時間
3/2(六) 13:30~15:30
地點
雲平樓地下室團練室A
規則
賽制
(1) 拼圖規格為 500 片,樣式統一
(2) 五校同時進行比賽
參賽人員
分數計算方式
(1) 分數計算依據拼圖之速度及完成度決定分數高低。分數最高者冠軍,其次亞軍,再其次季
軍
(2) 若有兩隊以上完成拼圖,則以速度較快者為勝者
(3) 若都未完成拼圖的話,則已完成度為勝負判定標準
(4) 以具有連結九塊拼圖之區域為有效區域,邊片也需連結九片以上才為有效,區域內一塊一分
(5) 若有拼錯之拼圖,則該塊不予計分
違規判定
(1) 比賽中不可換人,非參賽人員不可提供任何協助,初犯予以警告,再犯扣該校積分一分,
三犯則取消參賽資格,積分以零分計算。
(2) 不可以任何形式干擾其餘參賽者進行比賽,違者驅逐出場,不得換人。
(3) 禁止參賽者以偷看方式而得利,違者警告一次
備註
(1) 比賽期間請非參賽人員勿隨意走動,影響比賽進行之順暢,若要觀賽請至自己所屬學校,
並且安靜觀看。比賽間若有任何問題可以詢問裁判。
(2) 若完成拼圖者請向負責人通報以利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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